好消息,明年1月起实施
记者从江苏省医疗保障局10月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江苏将打破参保壁垒,率先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。2022年1月1日起,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,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、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,都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。
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“江苏医保云”APP、“江苏税务”APP、“江苏政务”APP、微信、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渠道,银行协议扣款或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扣款,银联POS机等自助终端,经办窗口等方式向税务机关缴纳医保费。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缴纳或者按年一次性缴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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